关于修改“鑫采商城信用评价管理规则”部分条款的通知

作者: 0271112026-05-25 08:05

摘要:关于修改“鑫采商城信用评价管理规则”部分条款的通知.......

关于修改“鑫采商城信用评价管理规则”部分条款的通知

规则具体修改点如下:

原规则“5.2差评回复”现修改为:对于消费者(买家商家)发布的差评内容,建议商家(卖家)48小时内进行回复处理。

本次规则修改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征求相关意见。公示期满如无修改则生效;如有修改,则另行公示。

 

 公示日期: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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