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采商城商户撤场规则

作者: home2024-06-17 11:06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05日


【生效时间】2022年05月13日

鑫采商城商户撤场规则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为了规范鑫采商城商家撤场行为,保障买家的合法权益,维护鑫采商城平台的经营秩序,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以及鑫采商城平台相关协议和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鑫采商城所有自然终止/提前终止(主动退出)合作的商家。

第三条    鑫采商城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未有规定的,按照本规则执行。


第二章 撤场规则

第四条    终止合作

自然终止:店铺服务期限届满,商家未完成续签或双方明确表示终止合作的行为。

提前终止:未到店铺服务结束日期,提前关店的行为。

第五条    商家须知及订单处理

1、  商家自行终止在鑫采商城从事电子商务业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

2、  临撤场公示期满,店铺将进入屏蔽状态。

3、  商家在临近撤场公示期间,有义务对未处理完结的订单进行及时处理。商家拒绝处理或怠于履行,在观察期、或在协议终止后发现有未完结订单或有消费纠纷尚未解决的,鑫采商城有权对商家采购扣除保证金先行赔付等处理措施。

(1)   先行赔付:指商家与买家通过平台进行交易后,如因商家未履行消费者保障承诺义务而导致买家权益受损的情况下,鑫采商城有权根据相关的初步证据材料和规则判定商家是否应根据平台规则的规定承担赔付义务;如鑫采商城判定商家应承担赔付责任的,则鑫采商城有权先行赔付给消费者,并通知善融付或保证金账户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款项,商家善融付账户余额或保证金不足的,鑫采商城还有权继续向商家追偿。

(2)   如保证金不足以赔付时,商家应自行支付额外的赔付金额,如因商家的原因导致鑫采商城向买家或第三方支付了超出保证金数额的款项,或使鑫采商城遭受的损失高于可支配的保证金数余额,则鑫采商城有权采取下述全部或任一措施:

a、  要求商家偿付鑫采商城的损失,且在指定时间内补足保证金;

b、  要求善融付将商家善融付账户下的款项直接支付给鑫采商城,以赔偿鑫采商城所遭受的损失。

第三章 撤场退还费用说明

第六条    保证金退还

商家与鑫采商城终止协议后,经鑫采商城初步查验,未发现商家在合作期限内有未处理完毕的经营纠纷、政府查处等事项,且商家不存在与鑫采商城、鑫采商城的运营者或关联公司的合作纠纷的,则自鑫采商城初步查验完毕后(具体以鑫采商城通知为准)进入3个月观察期(对于经营电器类商品的商家,观察期为6个月),若在观察期内未发现新的涉及商家的未决纠纷或查处事项的,自商家确认退还金额后由鑫采商城根据商家申请无息退还保证金(若有);但鑫采商城其他制度或协议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年费退还

1、  商家撤场退还年费已达量返100%年费对应销售额计算,即撤场时达到年费返还100%方可退还。

2、  退还金额计算结果以实际缴纳为基准。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本规则于2022年04月29日发布并公示7日。公示期间,征求相关方意见。公示期满如无修改,则于2022年05月06日00:00生效;如有修改,则另行公示。

第九条  本规则中的“日”,以24小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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